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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 素质综合测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11-22
 各学院:

根据《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2136号)规定,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时间

201891日至2018928

二、测评对象

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测评工作要求

(一)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学年度个人素质发展状况的客观评价,评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就业推荐的直接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完成好2017—2018学年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2136号)组织开展测评工作。

(三)在测评工作中,20162017级学生须填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表》(见附件1)、《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见附件2);2015级学生须填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表》、《2019届本科毕业生三年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见附件3);。

(四)专业分流的学生,在原学院进行测评。

(五)完成测评工作后,各学院应将各班级测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2018928日(星期五)前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章后的20162017级各班级《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纸质1份)、2015级各班级《2019届本科毕业生三年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纸质1份)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表》由学院留存。

 

 

附件:1.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表

      2.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

        3.2019届本科毕业生三年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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